淮市监复终字〔2021〕62号-4188云顶集团
发布日期:2022-02-10 16:03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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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淮市监复终字〔2021〕62号
申请人:张永建
住所:******************************
被申请人:淮南市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淮南市大通区民主北路
法定代表人:程龙瑞 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举报事项办理情况不服并要求依法给予举报奖励,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1年9月7日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