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市监复终字〔2021〕52号-4188云顶集团
发布日期:2022-02-10 15:55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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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淮市监复终字〔2021〕52号
申请人:李宗胜
住所:****************************
被申请人:淮南市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寿县寿春镇明珠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王康文 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逾期未就其举报寿县炎刘镇易购生活超市销售的散称红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其进行奖励不服,于2021年7月12日向本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1年7月26日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