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024年12月4日)-4188云顶集团
发布日期:2024-12-04 17:26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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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淮田市监处罚【2024】500号 | 田家庵区如一小铺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进口医疗器械、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未经许可从事药品销售、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义务、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 田家庵区如一小铺 | 92340403ma2ndbl57x | 李*军 | 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进口医疗器械、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未经许可从事药品销售、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义务、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六条、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条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第五部分<市场监管领域>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参照《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二)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日 | 已履行 | |
2 | 淮田市监处罚【2024】501号 | 田家庵区大白鹤化妆品店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义务,未经许可销售药品案 | 田家庵区大白鹤化妆品店 | 92340403ma2t0lrt3a | 杨* | 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义务,未经许可销售药品 |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参照《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日 | 未履行 | |
3 | 淮田市监处罚【2024】502号 | 田家庵区濮纯刚电动车销售店违反规定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 田家庵区濮纯刚电动车销售店 | 92340403ma2wqt81xt | 卜*刚 | 当事人违反规定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 罚款;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 未履行 | |
4 | 淮田市监处罚【2024】503号 | 许*叶无照经营案 | / | / | 许*叶 | 无照经营 | 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7日 | 未履行 | |
5 | 淮田市监处罚【2024】504号 | 朱*兰无照经营案 | / | / | 朱*兰 | 无照经营 | 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7日 | 未履行 | |
6 | 淮田市监处罚【2024】505号 | 陶*霞无照经营案 | / | / | 陶*霞 | 无照经营 | 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7日 | 未履行 | |
7 | 淮田市监处罚【2024】525号 | 田家庵区澜胜通信器材经营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 田家庵区澜胜通信器材经营部 | 92340400ma2pj5rk68 | 李*月 | 发布违法广告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章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8日 | 未履行 | |
8 | 淮田市监处罚【2024】527号 | 田家庵区欢喜茶社涉嫌销售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田家庵区欢喜茶社 | 92340403ma8quapt2l | 吴* | 销售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商品 | 没收财物;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六章第一节【268】第六十条第(三)项第1目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侵权“安吉白茶”2盒; 2、罚款人民币200元。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
已履行 | |
9 | 淮田市监处罚【2024】536号 | 淮南市畅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淮南市畅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91340403ma8q9x4f2e | 李*红 |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
未履行 |








